
厦门港古雷港区古雷作业区南9#泊位后方仓储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通过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消息。验收报告编制完成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翔鹭码头投资管理(漳州)有限公司改建南9#泊位后方仓储工程已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意见,现将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期:2018年5月2日至2018年5月29日
联系人:刘工 15880524660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 公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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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南9_泊位后方仓储工程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公示情况说明.docx
附件1-(最终稿)厦门港古雷港区古雷作业区南9_泊位后方仓储工程验收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