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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福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福清地区危险废物运输项目比选公告

宁德市福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对福清地区危险废物运输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合格参选人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密封参选。   

1.参选人资格要求

1.1 参选人需满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

1.2 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1.3 参选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

1.4 参选人与比选人无法律纠纷;

1.5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

2. 参选文件递交

2.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8日15:30之前(以收到参选文件时间为准)。

2.2参选文件正本1套和副本1套,每套参选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参选文件装袋密封(密封条)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

2.3 递交参选文件的地点为: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龙安开发区龙湾路5号(宁德市福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陈金恺,联系电话:15528273151。因收件地区偏远,请用申通、顺丰快递或亲自送达,其他快递无法送达!!!外包装上必须注明参选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2.4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参选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3. 评选方法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选法。

4.最高限价

本次比选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0.6元/吨·公里,超过最高限价的参选无效。

5.参选保证金

5.1参选保证金:¥10000元 大写:壹万元整。

5.2参选保证金应从参选人所在地银行的参选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在比选文件递交截止2021年10月18日15:30之前汇到比选人指定的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用途:福清地区危险废物运输项目参选保证金。

5.3 参选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福鼎支行                       

开户名称:宁德市福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账    号:4208 7349 2027

注明用途:福清地区危险废物运输项目参选保证金

5.4 参选有效期为参选文件接收截止期后30个日历天,参选保证金有效期与参选有效期一致。

5.5 中选人的参选保证金在合同签订之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他参选人的保证金将在中选公示期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6.其他

宁德市福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诺本次自主比选不存在任何障碍,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为了“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引导参选人进行正确参选,特制订本文件。

联系人及电话:陈金恺 联系电话:15528273151

纪检监督及电话:林婧莹 联系电话:0591-87270021

联系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龙安开发区龙湾路5号
          

                 

             宁德市福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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