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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石油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软件著作权申请代理服务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福建石油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对本公司软件著作权申请代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选定中选人。为了“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引导参选人进行正确参选,特制定本文件。

一、参选人资格要求:

参选人须为合法注册并具有中国大陆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知识产权服务的相关营业范围,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经营年限内与比选人及其权属企业无诉讼/仲裁纠纷,无偷税漏税行为、无税务欺诈行为及其他违法经营行为。参选人须提供营业执照、资信等级证书复印件);

参选代表应执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若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可不需此件,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  参选人需提供上述相关资质证明。参选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若为复印件,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在中选后进行原件核对。如参选人提供资料证明与事实不符的,需承担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并取消参选资格。

4.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参选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开选当月)

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5. 参选人须具备软件著作权申请代理的服务能力,以及不少于5家软件著作权代理申请的客户案例。参选人需同步提供客户服务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 参选人在服务过程中可以满足比选人提出的随时上门服务的要求。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分包。

8. 参选人一旦申请参加比选,就视为对本公告内容无异议。

9.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本比选文件的其他规定。

二、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6日上午11:30前。

三、本自主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

联系人:余福杰 电话:13906917725 电子邮件:yufj@fjpec.com.cn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北环西路118号美伦大饭店12楼1201室

邮编:350001


福建石化集团软件著作权服务项目比选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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